各会计师事务所:
现将中注协印发的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以投标方式承接审计业务指导意见》(征求意见稿)的通知》(会协[2005]102号)转发给你们,请各所组织执业人员认真学习讨论,提供修改意见。
请在2005年11月24日前,将修改意见通过以下方式报北京注协监管部:
1、电子邮件:bicpajgrb@cicpa.org.cn 2、传真电话:88392677
附件:关于印发《会计师事务所以投标方式承接审计业务指导意见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通知
二○○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
各会计师事务所:
现将中注协印发的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以投标方式承接审计业务指导意见》(征求意见稿)的通知》(会协[2005]102号)转发给你们,请各所组织执业人员认真学习讨论,提供修改意见。
请在2005年11月24日前,将修改意见通过以下方式报北京注协监管部:
1、电子邮件:bicpajgrb@cicpa.org.cn 2、传真电话:88392677
附件:关于印发《会计师事务所以投标方式承接审计业务指导意见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通知
二○○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